近日从民盟中央获悉,该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了《关于推动低碳城市建设的提案》。
民盟中央认为,2009年12月,我国政府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宣布了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%-45%的温室气体中期减排目标。这一目标的提出,标志着中国将正式步入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时代。2010年国家发改委在广东等五省和天津等八市启动了低碳试点工作,规定了编制低碳发展规划、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、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、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、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具体任务。
城市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,消耗着全球绝大多数的能源,是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的区域。但是,我国的低碳城市建设仍存在着一些问题,其一,我国城市低碳实践具有零散性和尝试性,尚未形成系统的低碳经济发展框架。其二,对低碳城市的内涵、建设路径及可能遇到的困难没有准确和充分的理解和认识,将低碳城市建设简单等同于循环经济、节能减排等内容,仅停留在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层面,缺乏系统性的安排。其三,城市决策者对“碳减排”背后的气候变化及能源安全的相关背景了解不够,缺乏对发展低碳城市和低碳经济的准确把握,出现“赶时髦”甚至是为完成指标而拉闸限电的现象。
民盟中央建议:
在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,合理考虑并提升低碳化指标因素。对城市建设的原有目标作出调整,在保障城市基本功能和经济稳定发展的大前提下,探索中国现阶段城市化高速发展与低碳化目标的协调与契合。抓紧研究和创新规划思路与编制技术,从城市整体的形态构成、土地利用模式、综合交通体系模式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固碳措施等几个方面来考虑,构建低碳城市系统。比如:运用高速公路、高速铁路和电信电缆的“流动空间”,构建“新型巨大城市”;设计多中心的大都市空间结构,构建“紧凑型城市”;利用新兴产业和现代社会组织手段定位与划分城市功能性区域,避免重复的城市空间功能分区设置。